她每次去图书馆都会经过篮球场,第一次见到凌昭,是他的篮球滚落在自己的脚边,不待她蹲下身去捡球,一只大手先她一步捡了起来。 她起身,一抬眼就看到凌昭穿着篮球服,手上戴着护腕,笑着和她说谢谢。 闫沁雯被他的笑容感染,笑着摇头,表示自己压根没帮上什么忙。 这时候场内的队友催促的声音传了过来:“凌昭,快点,捡个球怎么磨磨蹭蹭的。” “赶紧的,等下时间不够了。”队友们满是催促的声音传来。 凌昭伸手把篮球扔了进去,语气带着笑意:“这就来。”说完他不忘和闫沁雯挥手告别。 闫沁雯的视线在他的背影上停留了一秒,当时脑子里第一个念头竟然是,他打篮球身上竟然没有讨厌的汗臭味。 高中的时候,闫沁雯的同桌是校篮球队的,经常打球,每次他回来,闫沁雯就能闻到他身上传来的汗味。 大概那样的记忆太过深刻,所以在她脑海里便形成了这样的记忆,打篮球等于汗臭。 但刚才凌昭一身的清爽,她也没闻到让人讨厌的汗味,闫沁雯第一次产生疑惑,原来并不是每个打篮球的人都那样吗? 等到了图书馆以后,她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竟然轻易地记住了他的名字,凌昭,听起来好像还不错。 闫沁雯原本那天的事不过是一个小插曲,直到每次去图书馆的时候,她才发现,他好像每天都在那里打球。 这次和她去图书馆的还有宿舍的室友,看她的目光落在篮球场上,不由解释道:“他们是校篮球队的,很快要参加大学生联赛了。” 比起她,舍友显然知道得很多,拉着她的胳膊告诉她各种比赛的消息。 最后室友笑着道:“看到没,围在那边的女生,多半都是冲着凌昭来的。” 听到熟悉的名字,闫沁雯不由抬头,看向场上正在运球的人:“他很厉害吗?” “你竟然不知道他?”舍友有些惊讶。 比起舍友的惊讶,闫沁雯倒是平静许多:“我该知道他吗?” “也是,咱们雯雯可也是保送来的。”室友说完笑着告诉她,凌昭不仅篮球打的好,更重要的还是学霸,和她一样,是直接保送的。 室友的话让闫沁雯忍不住又回头看了一眼,恰巧看到凌昭投了一个完美的三分球,周围传来一阵欢呼声。 室友注意到她的动作,以为她喜欢看篮球赛,笑着告诉她,等到了联赛的时候一定帮她占位置。 闫沁雯其实对篮球比赛一窍不通,室友的话,她本该拒绝的,但想到刚才凌昭的笑容,她又点头应了下来。 篮球比赛看起来好像很有意思,这一次在图书馆,闫沁雯反常地看不进去任何书,脑子里想的都是关于篮球比赛的事,以及和凌昭有关的事。 从这天以后,闫沁雯对凌昭的关注不由多了起来,这时候,她才发现他比自己想象的还要优秀,她第一次生出想要恋爱的心思。 鉴于凌昭在准备联赛的事,所以闫沁雯打算等他们打完比赛再说告白的事。 室友们知道的她的打算后纷纷赞同:“女追男隔层纱,更何况咱们雯雯这么优秀,拿下凌昭不是分分钟的事吗?” 闫沁雯被她们逗笑,然后她们还像模像样地搞了一个“追夫计划”,虽然她觉得没必要,但看她们都一脸兴致勃勃的样子,她也就随她们去了,反正到时候她不一定会采纳。 闫沁雯第一次发现喜欢一个人原来是一件这么有趣的事,从此她三点一线的生活又多了一个娱乐项目,那就是看篮球赛。 联赛很快开始,闫沁雯每场不落的都追了下来,看着球场上挥洒自如的凌昭,她眼里总是忍不住流露出笑意来。 凌昭不缺人喜欢,至少她就在球场看到好几次有人对他表白,每次他都温和不失礼貌地拒绝了对方。 这样的发现不由让闫沁雯犯愁起来,如果自己表白的话,他也这样拒绝,她会不会承受得起? 不过这个念头起来的一瞬间就被闫沁雯抛到脑后,什么时候她也变成这样瞻前顾后的人了呢? 闫沁雯很快调整好自己的情绪,打算等联赛结束后就去主动认识凌昭,她当然不会一开始就告白,毕竟两人都不认识。 联赛以凌昭他们队夺冠作为结束,这也是闫沁雯第m.dAOjUhuisH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