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伊甸之城》相关情节,忘记的朋友可以先回顾168章。 伊甸之城最为鱼龙混杂的小百合区,一场激战正要上演。 挤挤挨挨如同积木般堆叠的高楼将这片区域分割得宛如迷宫,以红蓝两色为主的霓虹灯牌可以出现在视线所及的任何地方,嚣张地夺去了这片灰度空间里所有的色彩。 天色暗沉,不见得要下雨,但却又闷又热。一只风筝迷失在这片天空,飘啊飘啊,最终于一根老旧的电线上,上吊自杀。 风筝上泼着红色的颜料,也可能是油漆,歪歪扭扭地写着一个英文单词——freedom。 一个孩子从装着栅栏的窗口探出头来,眨巴眨巴好奇的眼睛盯着那风筝看了好久,回头指着风筝跟屋里的人说:“我想要那个!” “要要要,成天就知道摊开手要东西,你个讨债鬼!”大人模样的人走到窗边,骂骂咧咧的,一把将孩子拉了回去,“这个月的月供还不知道上哪儿去凑呢,凑不齐就只能等着割肾,我要是少了颗肾、断了条腿,谁再做牛做马来养活你们……” 孩子被拉扯着,但还努力地回头望,但这一眼他没看到风筝,他看到了摘风筝的人。 一个穿着红色斗篷的身影极快地从窗口掠过,那红色鲜艳,斗篷随风飘舞,就像一只纷飞的蝴蝶。孩子没有见过蝴蝶,但如果书上写的蝴蝶真的存在,那他觉得就是这个样子的。 那一瞬间,他的心神都被这只漂亮的蝴蝶吸引了,竟让他挣脱了大人的手,冲回了窗边。踏上小板凳,抓住铁栅栏,熟练地把头伸出窗外,只见蝴蝶翩飞,速度却又出奇的快。 她在追击。 红色斗篷,此人当然是郑莺莺。她在窗台借力,几个起落直奔高处那如同蛛网般的电线,可这网却网不住她这只蝴蝶,她灵活地穿过网的缝隙到达顶端,还未等落定,便抬手一扬,有着漂亮的红蓝双色镖翼的飞镖便如疾雨落下。 “噗、噗、噗!”飞镖追着逃跑之人的脚步扎入地面。 地上的人没命地跑,左冲右突,借楼道里四处堆叠的杂物遮挡身形,却还是被飞镖扎中了肩膀。差一点点,就要扎进脖子。 他一阵后怕,忍不住回头看了眼郑莺莺,眼神惊恐,如同看见了死神。一个踉跄,他跌倒在地,可预感到的死亡并未降临,旁边楼道里的门打开了,一只手迅速将他拉进去。 与此同时,两侧楼房内好几扇窗户同时打开,几根枪管探出头来,迅速向郑莺莺开火。还有几柄回旋光刀飞出,上下左右,从各个角度切割郑莺莺的退路。 郑莺莺当机立断摘下旁边的风筝甩出,恰好挡掉一柄光刀。随即她从电线上跃下,以急速的下坠来避过攻击,却又在马上落地时,用脚勾住了离地面最近的一根电线,倒挂着,迅速举枪回扫。 她随身携带了很多装备,大多都是副本里的东西。光刀、能量枪、各类炸弹,等等,有些是从黑市上买的成品,有些是买了零件或二手货,江河自己重新组装的。 譬如此刻郑莺莺手上拿的这把能量枪就是江河的作品,因其发射能量子弹时犹如舞台上喷吐的冷烟花,多而绚烂,得名——【烟火】。 郑莺莺崇尚暴力输出,一次能打出的子弹当然越多越好,而江河认为小姑娘该喜欢点漂亮的、烂漫的东西,于是就有了这个折中的产物。 烟火追求铺天盖地的效果,单个子弹的杀伤力便有所减弱,但郑莺莺要的也不是一击必杀。只要敌人负伤,她就能把握机会,乘胜追击。 “咔!”窗玻璃不堪重负而爆开,躲在窗后的人被郑莺莺击中,急忙退走。郑莺莺抬手,飞索出袖,瞬间攀住那窗口的铁栅栏。 飞索收缩将她拖向窗口时,她恰好避过身后飞来的子弹,同时从腰间抽出光刀,迎面切断栅栏,闯入屋内。 她的对手已经退入了楼道。 这群人隶属于一个走私团伙,专门靠从伊甸之城的城中心“诺亚”偷渡一些物品贩卖至下城区赚取暴利,而小百合区则是下城区范围最大的黑市所在地。 经过将近二十天的努力,郑莺莺和江河俨然成为了下城区炙手可热的雇佣兵,现在这个打击走私团伙的任务,就是从一个诺亚的大商人手中接到的,酬金丰厚,甚至有可能得到引荐,获得去诺亚的资格。 思及此,郑莺莺一边进入楼道追击,一边瞄了一眼电子手环。此时手环上显示的数字是:9981. 就在两天前,江河又把M.DaOjuhuish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