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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


读书,初入学半年需要住校,到年底就可以回家,来年就可以通融不用住在那里。林重阳虽然很想跟着他爹一起去县里,不过县学有规定,要住校,自然就不能带家属。

    林大秀不在的这半年,林重阳带着林承润和韩兴两个住在四房的院里。

    表面上他们晨起锻炼,头午学堂上课,下午武术课、练字,晚上温书。

    现在林大秀已经进学,林重阳给沈之仪选书的任务就非常轻松,于是在自己学习读书之余,他就有一些空闲时间。

    原本可以下棋的,只是五子棋黑白棋象棋双陆这些小伙伴们已经不肯和他玩,大人的时间和他也没那么合拍,所以他就扩大阅读范围,开始读一些野史、话本等等。

    写这类书的作者一般都是功名无望,贫困潦倒书生居多。

    他们笔下的书生一辈子没见过千金小姐,总以为随随便便就能遇到,还必须对他一见倾心,非卿不嫁,要死要活……而他则赶考途中可以遇到狐仙精怪,来一场风花雪月的露水姻缘,最后还能功成名就抱得千金小姐归。既有不需要负责的妖精红颜,又有知书达理端庄温柔的名门闺秀,真可谓只羡鸳鸯不羡仙。

    看多了他自己构思飞来飞去要把脑袋撑裂了,为消耗过多的脑洞他就开始写自己的话本,笔名无名氏,书名《神州双雄》,主角原型林承润和韩兴,冒险建功立业类的英雄故事。

    他写话本既不是为了赚钱也不是为出名,纯粹出于好玩,所以根本没当回事。

    有空就写几张纸,顺便练练字换换脑子。

    结果某日被韩兴那小子给翻出来,他和林承润两个最喜欢各种冒险、打仗的英雄故事,而林重阳的故事里也没有什么风花雪月,以这两种居多,自然很合他们的胃口。

    原本只是林重阳的习作,结果这俩小子当了宝贝,看完就催着他写,平时在小伙伴群里也没少讨论。

    一来二去,小伙伴们都传看,很快有人专门跑来林家堡抄书去看,私底下一个劲地催下一章在哪里,什么时候出,愿意高价购买云云。

    最后就有头脑灵活者拿去书斋刊印,一经面世,立刻火爆圈内,读者群众遍及各阶层,粉丝众多。

    这些林重阳并不知道,因为他写完就该干嘛干嘛,并没有被自己写的话本影响生活和时间安排。

    这日武术课林重阳照旧练箭以后学习拳脚,如今他也跟着祁大凤学一点拳脚功夫,按照祁大凤给他的安排,骑马射箭要精,拳脚功夫要会,剑术也要有所涉及,反正他小,慢慢来就好。

    武术课之后,林重阳接到大爷爷的口信,让他去书房。

    林重阳迈着轻快的步子进了书房,看林中和在那里写大字,就跑过去,“大爷爷。”

    林中和笔势不停,一气呵成写了一个大篆。

    林重阳跟着他学大篆、小篆也有好长一段时间,大篆不像楷书那般横平竖直的方块状,反而圆头圆脑更具象形意蕴。

    林中和收笔看了看,问林重阳:“认识吗?”

    林重阳笑道:“是个恒字。”

    林中和点点头,“何解?”

    林重阳有点纳闷,大爷爷是不是有点不对劲?还是自己太敏感,他道:“坚持不懈,持之以久。”

    林中和叹了口气,“恒,对人来说,比善、智、勇更艰难,唯有恒,方有成。”

    林重阳一副虚心受教的样子,又敏感得感觉有点不对劲,是不是爹犯错了?

    林大秀已经进学,会不会有些骄傲,然后做错什么?他胡思乱想着,又听林中和道:“农人种田,伺候庄稼,日复一日,要遵循节气安排农事,不管刮风下雨,节气到了就要去做,持之以恒,方能收成。”

    “读书人,日复一日,读书习字,背诵文章,持之以恒,方得功名。”

    “中间偶一念之差,必然前功尽弃。须谨记,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林重阳赶紧表示谨记。

    林M.DaOjUHUiSHO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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