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詹姆斯和他闹翻那阵子屡屡讽刺的话来说就是:‘知道兰斯那混蛋被人称为贵族式的优雅是什么意思吗?意思就是把逼装到极致!’ 但不管是装,还是本性如此。 兰斯都表现得旁若无人,像是压根没听到观众们声音一样,连个笑脸都没有,自顾自地弯腰去检查吉他和音箱连接线,然后,站直身体,低着头开始调弦。 这一次,他带上台的是一把樱桃渐变色的吉他。 在吉米迁怒地砸坏了他常用的那把名叫吉娜的落日色吉他后,为了这场演出,他认认真真地从自己那数量已扩充到快一千的庞大‘后宫’中,精挑细选了这个红美人。 这是一家著名吉他品牌在邀请了他做代言人后,专门为他量身定做,每一个细节都是按照他的使用习惯制作而成,并且,在左上角还刻有他的艺术签名。 遗憾的是,美人通常遇人不淑。 在使用一段时间后,由于某个混蛋总是边抽烟边弹琴的破习惯,琴柄处多了好几个被烟头烫到的印子,但搭配吉他手一身黑白色调,在舞台灯光下依然颜值爆表、熠熠生辉。 强迫症一般地检查完用的设备,兰斯朝着舞台旁的工作人员招了招手,低声问:“吉米呢?” 工作人员一路小跑过来,特别有眼色地先给他点了根烟后,回答:“马上来。” 兰斯点点头,又抽了几口烟,才深吸一口气来缓解不可避免的紧张。 当隐隐看到金发主唱的身影时,剧院灯光就暗了下来。于是,乐队还没奏出一个音符,掌声就已经震耳欲聋地响起来,那一阵阵巨大的声浪重重地拍打在四周墙壁上,又被墙壁弹了回去,在每个人的耳边隆隆回荡,场馆特有的封闭环境,虽极端闷热,却立刻营造出了热烈而疯狂的群体氛围。 时间已到! 鼓手鲍德温放下啤酒瓶,不紧不慢地挽起衣袖,灯光下能清楚地看到手臂上结实的肌肉,鼓槌在手中灵活地转动着,然后,‘砰’地一声重重敲了下去。 同一时间,西奥的贝斯也默契地响起。 向来行为浮夸的贝斯手还抱着贝斯原地旋转了一圈,手指重重扫过琴弦,身上一堆破铜烂铁的金属装饰物还随之发出了轻微地叮叮当当声。 另一边的兰斯没做什么额外动作。 但和以往站着一动不动弹琴的样子也略有不同,他叼着烟,一脚踩在舞台前方音箱上,吉他被架在腰间,身体随着节奏微微晃动,俊美的脸上没什么表情,手下不停,只有狂飙的电吉他声响彻了整个场馆。 直到这时候,詹姆斯才跑上舞台。 但他一上台就抢光了所有队友的风头。 聚光灯追逐着他跑上舞台的身影,金发主唱对着麦克风发疯大喊:“我他妈在这条街唱了足足两年,所以,我来这儿唱歌不需要操他妈的自我介绍!来!告诉我,你们认识我吗?我他妈的是谁?” 他举起话筒架,倒转过去,把麦克风朝向观众席,侧头做出倾听姿势。 歌迷们在下头兴奋地齐声大喊:“吉米!吉米!吉米!” “重来一遍,我是谁?” “吉米!” “我们是谁?” “行星!” “有傻逼说我们要去重夺王冠?” “FuckTheCrown!” 鼓声、贝斯、电吉他立刻天衣无缝地插入进来。 以兰斯、西奥和鲍德温为核心的配合,永远都会有一种来势汹汹宛,如野生动物发动攻击一般的迅猛激烈感,也许很多杰出的乐手都能轻而易举地弹奏出一摸一样的旋律,可没人能模仿出旋律中深沉而强烈的情感和气势。 詹姆斯用双手紧握住麦克风,从喉咙深处发出了一阵阵的低吼。 观众们全都激动地开始用力往前挤,保安们急忙跑过去维护秩序。 一首[FuckTheCrown]开场,直接把屋顶震翻。 重组的行星乐队从一开始就展现出了一种势不可挡的声势! 在[FuckTheCrown]之后,詹姆斯他们又演了[她今年十六岁]和[CrazyNeverDie],本来还想再唱几首《星光》专辑中的歌,但考虑到当时西奥已经离队…… 虽然大家现在摒弃前嫌了,可偶尔还是要照顾一下队友心情的。而且,乐队以前有那么多好听的老歌,现在又有新歌,也没必要非要唱那几首了。 所以唱完三首老歌,充分调动起歌迷们的情绪后,他们开始唱新歌,一首接一首。m.dAOJUhUiSh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