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字换来的一堆铜板,一个都没有拿走。 伙计还兀自纠结着,心想当时明明是这位方大人带了一群兵把他们这片儿给梳理清楚的,相貌堂堂,一表人才,一看就是出身高贵的大家公子,虽然文弱书生了点儿,却把一群兵带地有模有样,据说还是什么相爷的女婿? 怎么这会儿又本就不是什么官了? 听说当官的都互相倾轧的,难不成是被排挤了? 伙计天马行空地想着,不住摇头叹息,半晌看着桌子上的铜板,才发现方朝清没拿钱,忙一把抓了跑出门,却已经不见了方朝清的踪影。 出了书铺,方朝清便在左近闲逛了起来。 虽然隔了一条长江,但闹市大抵都是相似的,衣食住行,百戏杂耍,还有来来往往的人们,有一瞬间,方朝清几乎以为自己回到了洛城,回到了铜驼大街。 然而一想,却又笑着摇了头。 他在洛城五年,在铜驼大街每日守着悦心堂也待了两三年,然而仔细想想,他却似乎根本没有仔细逛过那条日日都经过的街道,甚至连洛城的许多地方都没去过。 那时的他,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自伤自怜,又何曾抬眼仔细看看周遭呢?总是耿耿于怀不能实现年轻时走遍山川的志愿,可却连自己所待的城市都未细心体会过,这岂不可笑吗?市井烟火,山川大河,哪里不是风景呢。 那些年,真是愚蠢至极啊。 好在现在醒悟也不算晚。 这几天,他经常这样兴之所至,走马观花地逛着,用眼,用耳,用心体会着这市井俚俗,人间烟火,慢慢便觉出几分况味,还在大街上卖起了字,便愈发体会到这人间烟火的美妙。 世俗,热闹,真切,喧嚣……绝不是高高在上的琼楼玉宇,而就是朴实真切的人间烟火。 怪不得她那样喜欢。 最初相识,还未避嫌时,总是听她说最近又去逛了哪里哪里,见了什么好玩儿的人和事,明明比他晚来洛城,却很快比他熟悉了那座城市。 想到这里,他忽然笑了。 秀雅俊俏的脸上忽然荡开笑,便如忽逢三春花开,登时叫眼前摊子上,卖些木雕小玩意儿的小姑娘羞红了脸。 他回过神,一见小姑娘这模样,也不好继续待,只是在人家摊子前站了那么久,也不好什么都不买,便随意挑了个雕地憨拙质朴的小老虎,想着回去没人要的话,就给阿圆玩儿好了。 付了钱,手里拿着小老虎,一转身,便看到几步之外,不知道站了多久的人。 看着眼前的人,方朝清没有惊讶,只是淡淡地道:“你来了。” 语气既不亲昵,也不冷漠,只是平平淡淡的。 “我,来了许久了。”几步之外,蒙着面纱,身后仆人簇拥的崔珍娘轻声道,“从你刚从官衙里出来,父亲的人便来告诉我了。” 方朝清怔了下,旋即失笑,点了点头。 “也是。” 如今的武昌城,或者说整个南方,都是崔相的天下了,而身为崔相唯一的女儿,如今的崔珍娘,自然今非昔比。 想要掌握他的行踪,相比以前,自然是更加轻而易举了。 被人跟踪行迹,而这个人还是自己的妻子,正常男人似乎应该惊讶愤怒吧。但是,方朝清却丝毫提不起这样的情绪,反而有股淡淡的恍然,那种——“果然如此啊”的感觉。 所以,说了个“也是”后,他便没有了再开口的意思,迈开腿,便想要往前走。 崔珍娘叫住了他。 “清郎!” 方朝清停下脚步,抬头看她。 崔珍娘往一边走了两步,露出身后怀里捧着一堆纸的仆从,而那些纸,分明就是方朝清刚刚给人写的书信、楹联等。 崔珍娘身子有些颤抖,抬头望他,小小的绿豆眼紧紧地盯着他。 “清郎,这是你刚刚写的字,我……都买回来了。” “清郎,你的字那么好,怎么能m.DAOJuHUisH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