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肯定是这样的。看来亲一亲,感情果然就增进了呢。”巫渺渺乐的滚进了沙发里,滚了两圈后,她出手解开了自己早上施下的巫术,召回了在外面蹲点的灵体娃娃。 相公都出手了,肯定就不需要她操心了,而且要是她不小心比相公早一步抓到挖肝魔,那岂不是辜负了相公的一番心意。 “嘿嘿嘿,有人关心的感觉真好。” = 季朗虽然是临时开文,但因为他本身的人气,加上题材的敏感度,这件事情很快就惊动了海市的警察局。 “霍队,你看这个……您已经在看了啊。”一个警察拿着手机冲进了霍明知的办公室,想让他看看网上的,可是等他进去之后,才发现霍明知也正在看这本。 “你也是子禾的粉丝?”霍明知问。 “是。”小警察眼睛一亮,自己和霍队居然粉了同一个作者。 “你觉得他写的是真的吗?” “子禾大大的犯罪推理逻辑一直很严密,而且文中描写的场景,和我们现场采集到的线索也基本吻合。我觉得起码在作案过程上,很合理。就是……没什么可以锁定嫌疑人的线索。而且,他写到第四个受害者后就停止了。”小警察道。 季朗写书一直很快,挖肝魔这本书只有五万多字,在写到最后一个受害者的时候,甚至都没有写细节非常简单的一笔带过,只是在故事的最后,用挖肝魔的语气留下了一句无比嚣张的话。 【我还在这座城市里,你们能找到我吗?】 “通知所有人开会。”霍明知。 世上所有的犯罪都会留下痕迹,季朗其实已经在中写的很清楚了,剩下的只需要找到他。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想一口气写到抓捕完成的,不过已经很肥了对不对。 螃蟹:季朗,你的手速,是我做梦都想拥有的。 季朗:所以,你只能做梦。 第19章 刑警队会议室里,霍明知用红色油性笔在海市的地图上重重的画出四个圈。 “从现在开始,所有人,配合各辖区派出所,用最快的速度排查这四个区域内所有的酒店,宾馆,以及一切类似的地方。寻找一个年龄25-30岁之间,身高178左右,教养良好,谈吐得体,在本市有住房,过去两个月内在这四个区域均有入住记录的青年男性。” “是!” “挖肝魔,我现在就来找你。”霍明知拿上配枪,大步跨出门去。 之后的三个小时,整个海市的警力倾巢而出。 = 【我还在这座城市里,你们能找到我吗?】 敲下最后一个标点符号,季朗一下便瘫在了椅子上,缓了口气后才有力气去看时间,发现已经是下午两点钟了。 他已经连续码字五个小时之久,全心码字的时候还无所觉,此时一停下来就只觉得手腕胀痛,十指酸麻,正无力的颤抖着。 对于季朗来说,码字的过程便是再次经历噩梦的过程。而为了让这个过程变的短暂,他每次开始一个故事的时候,都会强迫自己一次性写完,这样便不用在第三次经历。 别人只羡慕他的手速和灵感,却不知这手速和灵感背后的无奈与压抑。 休息了片刻,等手指的颤抖稍微好了一些后,季朗拿过手机,习惯性的扫了一眼评论。 【什么叫我还在这座城市,你们能找到我吗?啊啊啊啊,太嚣张了。】 【太嚣张m.daojUhUISh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