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而做,日落而息,早已忘怀了这样的繁华。 看金色的烟火如瀑布一般从天落下,怀里的思彬惊讶莫明,他愉快的伸出手,“爹爹,好漂亮。” 身侧的妻子满面温和的淡笑,忍不住也绽开了笑,却见人群中有一张熟悉的面孔,那额间白色的火焰仿佛正在燃烧,原来他们也来了,看他们愉快的笑着,穿过人群,站在自己身旁,“元吉,你也来了。” 心中一抖,这个名字,自己早已忘怀了,十年前,自己抛弃了一切,只带着那罐骨灰到了那个小村庄,从此隐姓埋名,与从前再无关系。 “你认错人了吧!”微笑着看着站在她腿边五、六岁的孩儿,他的眼眸如同碧水一般荡漾,“看你们的装束,似乎来自远方,也是要看大唐的盛典吧!” “是啊!”女子愉快的笑着,她垂首看了看满面兴奋的孩子,“我们走了很远的路才到了长安,长安真的很繁华,许多其他国家的商贾带来了那么新鲜的玩艺儿,我们还是第一次见到。” “姑姑、火儿,”是女子的声音,循声而去,却是一个高大的俊美青年,他怀里抱着一个两岁的男孩儿,另一个执着一个八、九岁的女孩儿,“火儿,让我们好找,娘,在这儿,爹爹和姑姑都在这里。” 与她愉快的并肩而立,忍不住想要问他们这些年的情况,却又堪堪的忍住,只是笑容可掬,忘怀了一切前尘往事,看着烟火在空中燃烧,如同在梦中一般,只听那女子轻声道:“这些年来,你好吗?” “好啊!”如同农人一般的回应着,此刻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与寻常的农人无异,“我们在后山的山坡上种满了杏树,春日可以赏花,秋日可以吃果子,乡下人家,没有旁的追求,只求年景好,庄稼丰收便是最大的幸福,你呢?这些年,过得好吗?” 站在一旁的妻子不由瞪大了眼睛,明明是陌生人,为何自己的夫君与这个高贵的女子显得从前便熟识一般。 女子淡笑着,“我们回家了,初时虽然是满目疮痍,但大家同心协力,终于还是恢复了昔日的繁华,若有一日得闲了,不如去那边坐坐,我们在碧海旁种了金线菊,中土的秋日一至,金线菊就会盛放,你知道吗?我们还在碧海里养了螃蟹,中元节时,煮酒持蟹赏菊,真真过得快乐。” 听上去,他们果真获得了自己想要的幸福,那就好,那真的太好了,难道自己死里逃生之后唯一的愿望不就是所有认识的人都获得幸福吗?的确,所有人都获得了幸福,包括他在内,微笑着看着城楼上的李世民,他指着夜空中盛放的烟火,正与长孙无垢兴奋的谈论着什么,在他的带领之下,大唐必将走向更加辉煌的盛世。 庆典过后,长安的百姓们愉快的散去,微笑着转过身,与身边的女子点头告别,然后执着妻子随着人流向前,春雨如丝,忍不住高兴起来,今年雨水这般充裕,又会是一个丰收年吧! 忍不住愉快的转过身,只见一个腰束金带的男子笑容可掬的伸手与那女子相握,低声说了两句话,便一同上了侯在一旁的马车上,那辆马车漆黑如墨,用金漆描着奇异的花纹,车棚边缘看得见红宝石镶嵌的徵标,印象里,依稀是什么国家的标记,只不过是听说而已,比不上此刻的春雨更令人挂心。 “爹爹,我们要回去了吗?”思彬眨动着眼眸,有些恋恋不舍的仰起头,仿佛还在回想适才的繁华,岂不知那般的繁华只是弹指一挥间。 “是啊!庆典已过,是得回家了,”说着,忍不住又回转身,只见朦朦的雨丝中,那辆马车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从未出现过,回过身,又是满面的笑,想到春雨过后,山坡上定然开满了杏花,文彬一定非常喜欢吧!“走吧,回去了,明天,咱们再来!” 看着那对平凡的夫妇随着人群消失在夜色之中,微笑着回转身,火儿额间的火焰标记微微跳动,他仍在酣睡吧!待他醒来,已经到了碧海海岸了,此刻春意正浓,杏花春雨,泛舟碧海之上,想必海中的长春藤已经盛放出紫色的花朵,随水流动,坐在小舟中,温一壶酒,在碧海的歌声中回忆过往的一切,也是人生一件乐事!(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m.dAoJuhUISH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