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迈出一步,脚踝便被人死死地握住了。 顺着那坚定的力度看过去,骆飞撑着身子,像只要被遗弃的小狗般,近乎可怜地望着他。 “我一直把你当朋友,小锦,我真的把你当成我最好最好的朋友。”骆飞的眼睛很大,那眼周红通通一圈,更加示弱,“所以我才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说。” 黎锦转过身,审视般看着他。 骆飞试探着收回手,眼睛一瞬不瞬,仿佛真的怕黎锦就此扔下他不管似的,死死盯着黎锦的身影。 我这么信任你,可你回报我的是什么? 脑海里反复回荡着这句话,仿佛每个字都是把锋利小刀,在他的神经上切割。 比起黎锦的全然信任,自己真是……可耻极了。 无论是事情败露后自己仍旧坚持找借口的举动,还是刚刚得知不必当众解释后自己首先忙着庆幸的想法,都可耻到了极点。 明明小锦为他赌上了自己的梦想和未来,可他的回报—— 却是继续说谎。 是啊,小锦,这样的我,还有什么资格说是你的朋友呢? 我连对你说真话都做不到…… 骆飞垂下眼帘,喉咙口被血腥味冲得有些沙哑,一笑起来,就像砂纸打磨过似的,难听得要命。他于是就这么难听地笑了两声,然后撑着身子坐在地上,抬头对黎锦说道:“我的父亲确实是当地黑帮大佬,但是,我一直不肯认他。” ☆、第七十四章 “在我十岁之前,我的父亲,是另一个人。”骆飞单腿支起,一只手搭在膝盖上,有些颓然地坐在地上,“他教我说话,教我认字,在过年的时候把我举在肩膀上看焰火,给我买上学的第一个书包,亲自出席我的每一次家长会。我从来没怀疑过他是我的父亲,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发誓,以后一定要做个很厉害的人,把爸爸喜欢的东西都买来送给他,让他高兴。” 骆飞抬起头:“他死了。” 他看起来那么难过,即使平静地说着这样的事实,可他的样子看起来那么难过,仿佛每一个字之后,就会哭出来一样:“我十一岁生日那天,妈妈问我,愿不愿意跟她一起走。那时候我才知道,我并不是爸爸的亲生儿子。妈妈嫁给爸爸的时候,我已经在她肚子里呆了两个月。她爱着一个注定不能娶她的男人,心甘情愿为他怀孕,再找了个倒霉鬼生下那个孩子。可怜爸爸被骗了十年,真相揭晓的时候,连选择的机会都没有。” 黎锦在他面前坐了下来。 “我愿不愿意又有什么用呢?我还是被妈妈带走了。她爱的男人终于能正大光明地娶她,她当然要带着他的儿子迫不及待地投奔过去。如你所知,那人是个黑社会,十年前,他是个一无所有的小弟,十年后,他成了老大,可以为所欲为,再没人能拦着他认回自己的女人和儿子。”骆飞的语气从来没有这样尖酸刻薄过,但黎锦觉得,如果自己是他,也许并不会好到哪里去,“儿子?呵,我一点也不想当他儿子。” “他干的勾当,跟电视上那些穷凶极恶的大坏蛋也没什么两样。放高利贷,收保护费,手下小弟随随便便就卸别人胳膊叫人家家破人亡。有一天我放学回来,看到他把别人的头按在游泳池里,那人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了,或者已经死了,而他笑得那么高兴猖狂。他看见了我,还挥手叫我过去,问我,老爸帅不帅。”骆飞嗤笑一声,接着,是疲惫痛苦到了极点,却无力嘶吼的声音,“我从没有这样厌烦过一个人——不,我甚至恨他,我恨我自己身上会流着他的血,我怕我自己有这样暴虐的基因,有一天也会变成他那个样子。如果可以,我愿意做一次全身的换血手术或者往自己身体里扔一片消毒片,只要能去掉他的痕迹,怎样都好。” “到现在也是这样。”他说。 “我想我自己的爸爸。”骆飞换了个姿势,“我放学的时候偷偷跑去看他,他还住在以前我们一起生活的地方,上下班骑着辆二八大自行车。以前我还在他身边的时候,他就把我放在自行车的横梁上,早晨送我上学,下午接我回来。如果放学时我饿了,他就花五毛钱在道口买个小年糕给我吃。他看起来比以前老了很多,鬓角的头发都花白了,弯腰给自行车上锁后直起身子,还自己给自己捶了捶背。”骆飞说,“他其实一直不是个成功的男人,M.DAoJUhuIsH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