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应:“知道了。” 曲导走远,江聿重新启动车子,他们沿着318继续往前开,路边的风景越来越开阔。 像是进入了一片无人之境,天很高,四周静谧,一切都慢下来,水雾弥漫空气自带了滤镜。 林绵拿手机拍了几张照片发给黎漾和闻妃。 闻妃顺势提醒她可以放两张到微博营业,林绵这才记起,从她进组开始,都没怎么看微博。 粉丝相较于上次登录涨了二十多万,有不少消息提醒堆积在后台,她没心思点,编辑了照片就发了。 很快,粉丝在评论区热闹起来。 林绵反正也没事,就等着大家评论,评论肉眼可见暴增。 [啊啊啊啊,实景拍摄就是坠吊的,好美啊] [是塔公草原吗,我去过这里,牦牛会让车特别可爱] [车窗上那是老公的手臂吗?老公去探班了吗?] [姐妹好眼力啊,果然是同一只手表,看来老公开着车] 林绵指尖在屏幕上划来划去,脸上渐渐浮起笑容,很淡,像是水雾弥漫的塔公草原的风。 淡雅却又勾人心神儿。 “你说粉丝眼神怎么那么厉害。”她将微博的事情告诉江聿。 江聿歪着头笑了下,“因为她们喜欢你。” 这是一句特别有分量的话——因为她们喜欢你,所以她们愿意挖掘和你有关系一切,想要通过细枝末节离你近一些。 林绵觉着粉丝大概也是喜欢江聿的,她很大方地拍了下江聿抓着方向盘的手,指节分明,手背肌肤白皙,皮下青色血管明晰可见,腕骨嶙峋,男人握着方向盘,有种说不出的性感。 “我要把这张发微博,可以吗?”林绵拍得他没戴表的那一只手,几乎不可能凭手认出他是谁。 江聿轻抬薄唇,散漫道:“行啊,那江太太顺便把出场费结一下。” 林绵漫不经心地说:“麻烦你去找我的经纪人或者老板。” 车子在路边停下,江聿掐住林绵的下巴,迫使她从手机上移开视线,分得他一星半点,他扯了扯唇:“老板要是不给结呢?” 林绵抬起下巴,轻轻松松挣开他的手指,“那得看你想要多少。” “你觉着呢?” 林绵想了想,手指缠着他脖颈,吻上他的唇,很轻地压上去:“这个数够吗?” 江聿垂眸看着她。 唇瓣柔软可欺,带着唇膏的淡淡香气,如风一般轻抚,明明很温柔,却犹如一颗火种丢进了荒原,燃起一片火海。 手从头滑向脖颈,松松地扣着,反客为主将吻加深,清淡的风从车窗送进来吻都浸润着一丝香草气儿。 她的微博却因为几分钟前的照片彻底沸腾。 [啊啊啊,绵绵在看评论] [是老公啊!老公握方向盘的好帅啊] [嗨老公!] 吻了会儿,两人重新上路。 江聿打开音乐播放器,一首前奏特别空灵的,慵懒的男声缓缓哼唱。 “想要每天给你唱一首love song给你听,陪你数天上一闪一闪亮晶晶,爱河有漫漫长路和温柔动人的你,我们就像是命中注定。” “让我做你的随身听,内存里装满回忆,你藏在漫天星光里,承认我也为你着迷。” 林绵支着头,听着歌儿,目光随着节奏轻轻晃动,江聿清冽嗓音慢慢哼唱着,和上男歌手的嗓调,竟然有几分让人上瘾。 林绵侧过头,手抵着鬓角盯着他欣赏,男人轮廓硬朗,下颌线分明,和之前的相比,戴着耳钉的他是张扬的小狮子,那现在他就是猎豹。 身上总有让人上瘾的魔力。 路边的牦牛,臧舍越来越多,成面的草原蔓延到视野尽头,油画般的景色在眼前铺开,连相机都无法记录它的美。再往前,路两边矗立着胡杨树,漫山遍野的格桑花随风摇曳。 林绵忽然想起来之前在哪里看过一句关于格桑花描述,“我听过一句话。” “嗯?”低低的声音从江聿嗓子里滚出来。 “如果你不能带走我,那就带走一朵格桑花。”她清倦的嗓音让这句话听起来有些伤感。 “我以前来过藏区拍戏。我很喜欢这边的酥油茶。”林绵喃喃,“你呢,来过吗?” 江聿下意识看了她一眼,“来过一次。” 是一年多前。 从塔公草原到丹巴耗时一个小时,林绵浅睡了会儿,再次睁开眼时已经驶入丹巴县。 车在甲居藏寨停下,林绵抻了个懒腰,下了车,迎面而来的空气太清新,反而让她有一丝丝的不舒服。 林绵拉开椅子坐下,缓了会儿,高反的感觉才没那么明显。 雅拉雪山矗立在不远处,彩旗猎猎,在空中翻出彩色浪花,林绵抬手挡在眼上,往雪山看。 雪白的山尖折射的大部分光线,白得夺目。M.dAoJUHuIsH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