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完好穿着,里头的贴身打底衫却在下一秒被往上推带。 她想阻止他,便偏头去躲他的吻,打底衫并不宽松,却有弹性,足够容纳一只手放进来。 静安可以倚靠身后的柜子,却仍旧将重量压在面前人的身上,她勾住他脖子,试图去找他的耳朵。 早在硅谷那晚,沈西淮就见识过陶静安在床上与现实中的反差,她行事直接,偶尔在程烟面前会软一些,但他从来没有见她对着谁撒过娇,或许也只是他没见过,但后来他发现,在床上的陶静安会有不为人知的一面。 她声音很低,很细,像春季里南方城市里的一阵风,带着特有的湿度,也不乏舒适的温度,她的嘴唇很软,贴在他耳边吐露几个字,又同样拥有不可违抗的力度。 “今天不行。” 他极力收敛住动作,伸手去捏她下巴,好让她看着自己,“什么时候行?” 他语气强硬,配合略带恼怒的动作,静安一时愣怔,是她提出要睡觉,现在他答应了,可又睡不了。 不等她回答,沈西淮再次亲了过来。 口腔被席卷着,静安不得不勾住他肩膀借力。 他们在玄关处亲了很久,沈西淮的手也并没有放弃利用她衣服的弹性。他将她托抱起来,跌到沙发上时,静安面对着他坐在他腿上,膝盖抵住旁边一本书。是最近她在看的西班牙导演布努埃尔的自传,封皮的触感与她其他地方感触到的东西一样硬。 抛去每回的次数,这是她和沈西淮第四回接吻,但静安已经有了经验,如果不出意外,沈西淮的亲吻似乎总是十分钟打底,亲法也花样百出,还附带一些其他的服务。这让她开始怀疑,这位不乏倾慕者的贵公子仿佛长期都在吃素,没有碰过其他女人。不然就是太会装,但即便是装,他看着也相当深情,无论是从眼神还是动作。 静安不会也不擅长拆穿别人的伪装,但她全然没了力气,只能轻轻推他肩膀。 “我想休息一会儿。” 起初沈西淮恍若未闻,后来稍稍放开她,让她靠在自己怀里休息。 静安歇了一会儿,她将手抽出来,而后一路向上,停在他喉结上,再去摸他精短的发,有些扎手,但她仍然摸了几下。 他似乎养了狗狗,并且在带着狗狗去剪毛的时候顺道也给自己理了一回。 静安喜欢狗,也喜欢爱狗的人。 她低头看回沙发上的书,作者布努埃尔曾拍过一部电影,叫《一条安达鲁狗》,但就像鱼香肉丝里没有鱼,影片里也并没有狗。在她夹了书签的那页上,布努埃尔也直言,在众多瞎子中有一个人他不太喜欢,那个人就是著名作家博尔赫斯。而这枚书签的透卡里封着一片干燥的玫瑰花瓣,旁边是她写的一行小字:他们的余烬像一朵迷蒙的玫瑰。 恰好就是博尔赫斯的诗。 在高中时期,她曾经在三套书签上抄过博尔赫斯的《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书签被她夹在读完的书里,那些书有的留在家里的书架上,还有一部分还给了校图书馆。 她很快回神,抬眸去看身前的人,两人离得很近,她可以清楚看见沈西淮的眼睫,他嘴唇有些干燥,她想用指腹去摩挲,忍住了。 转而用自己的嘴唇去湿润他的,她一下一下吸着,像在吸一颗爽口解渴的果冻。手也往他身上去。 她再次感受到了沈西淮的生理反应,很快被动地躺到沙发上,那本硌人的书也被他丢到了地毯上,于是静安只能完完全全地感受他一个人的硬度。 手机在刚才的混乱中被她放在了木m.DaojuHuIsH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