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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


渐被另一幕画面填满。那是一个昏暗的客厅,在沙发旁边的大地毯上,陆喆压在他身上,他们恣意地放纵着,没有了身份与性别的压制。

    其实李致一直想不通,那晚他为什么会在意识没有丧失的情况下纵容陆喆继续下去。

    或许当时有那么一瞬间的感觉和现在是相似的。

    他不讨厌陆喆,不讨厌和陆喆牵手,拥抱,甚至好像这样亲密的吻,也没有不适到必须推开。

    李致的回应是在陆喆快要喘不过气,想停下时开始的。

    一直放在后背的掌心握住了陆喆的腰,李致转身将陆喆抵在墙壁上,可惜彼此的唇刚触到一起就听到了兴奋的叫喊声。

    那叫声响得突兀,两人都停了下来,李致探头看向声音的来源处。陆喆用手背挡着嘴唇,呼吸声都比刚才更沉了。

    李致看清楚后收回视线,发现陆喆神色紧张,便解释道:“没事,是小邓他们在前面那棵树下拍照。”

    陆喆克制着喘息,一会儿后看向了李致。

    他的手已经放下了,激动吻过的嘴唇湿润红肿,眼尾有一抹淡淡的红痕,鬓发间的耳朵也很热。

    想起刚才一时冲动,陪他做出的不理智行为,李致手收回裤兜里,望向了旁边不远处的山涧。

    休息了一会儿,他俩一起往回走。到了发现大家已经吃完了,郑海悦正在召集众人拍集体照,差不多了便安排下山。

    一行人浩浩荡荡,山脚下的大巴早已停靠在了一旁,老潘也回来了,还按照李致的要求回去把车换了一辆。

    将车钥匙交给李致,老潘坐上大巴车,陆喆与郑海悦他们道别,回来发现李致坐在副驾的位置。

    打开驾驶座的车门,他直接坐了进去。

    李致对开车的兴趣不大,平时代步的除了那辆低调的领航员之外,就是一辆外形沉稳的慕尚,至于现在这辆骚气十足的slr,多数时间都放在车库里吃灰,只有保养的时候老潘才会开出去。

    上一次开这辆车还是他陪陆喆去兜风那晚。发动车子,陆喆握着方向盘,转头问身边的人:“李总,接下来想去哪?”

    陆喆眼中的笑意清朗,像是流淌着冬日里细碎的光,暖洋洋的。李致被他的笑容感染了,伸手捏了捏他的脸:“你想去哪就去哪。”

    陆喆在下山的时候就想好了,他拉住李致的手腕说:“那我们先去逛街吃饭,晚上再看个电影吧。”

    第47章 给别人看

    李致的这辆slr是以前还在读书时李宗晋送的,作为限量款且还是早已停产的超跑,即便这辆车的车身是最低调的亮黑色,开在马路上也足够吸睛。

    平日里陆喆待人处事的性格温和,可一旦让他摸到吉普或者跑车的方向盘,骨子里那股不甘于束缚和沉寂的血脉便会苏醒。

    香港拥挤的市区不适合驾驶超跑,但从新界那边一路开回来则不一样了,陆喆感觉到了久违的放松与放纵。

    对着两旁稀疏的建筑和连绵的山脉,他有那么一会儿的时间是在怀念洛杉矶读书的日子。

    美国的公路很适合飙车,他那辆改装过的罗宾汉更是深谙越野精髓,虽然属于轻量级的车身,但是敏捷灵活,无论在爬坡或者转弯时的半径控制方面都能轻松驾驭。且发动机性能稳定,功能和扭矩都能保证瞬间爆发出的巨大动力。

    以前每次开着那辆车出去放松,陆喆都有种下一秒灵魂就能冲出躯壳奔向天际的错觉。而他在洛杉矶的室友江凛在第一次陪他飙车之后,有半个月时间都没敢再坐他的车。

    想到江凛,陆喆又记起回国以后都没怎么跟江凛联系过了。

    在洛杉矶,江凛是唯一一个知道他心里有人的朋友,不过江凛并不知道他现在修成正果,终于和那个人在一起了。

    手指轻轻敲击着方向盘,陆喆伸出左手去牵李致放在大腿上的右手,紧紧扣在一起后,把李致的手放到嘴唇上亲了一下。

    李致转过头来,接住他笑盈盈的视线,勾起食指在他脸上刮了刮:“这么开心?”

    “嗯,”陆喆大方点头,“开心到很想打开敞篷大喊大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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