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事说呀?最讨厌被人吊胃口。” 夏初七突然的斥责,拉回了元祐的思绪。 嘿嘿一乐,他丹凤眼一斜,“我本来想说,表妹你真是越来越好看了。但为了不让你骄傲自满,还是决定不说了。” “真的?不骗人吧?”夏初七眼睛一亮,高兴得眉飞色舞。 她的笑是真诚的,就好像看着她的哥们儿,笑容荡漾在脸上,小小的梨涡像在一圈圈的回旋,语气里有着对他的全然信赖。 在她的眼中,他就是她的哥哥。 元祐心思有点儿飘,像是极受不了她似的,瞥了一下左臂上的药膏,嫌弃地哼了一声,“少臭美了,哄你玩呢,还当真了?” “滚——” 夏初七生气的拉下他的袖子,没好气地瞪他。 元祐一乐,又生起了逗她的心思,“哎我说,你先前说什么爱情,哥哥问你啊,啥叫爱情?你说比较我俩如今天天在一起,你也喜欢我,我也喜欢你,这算不算爱情?” 夏初七差点儿被他呛死。 原本想要打击他一下,可想想又严肃了脸。 “我们两个嘛,除了亲情之外,充其量算友情吧。” “爱情?友情?有区别吗?不都是觉得对方好吗?” “去~以前你不是号称情圣来的?不懂了吧?”夏初七收拾起药膏,往包袱里一塞,损了他一句,又热心地为他解释了,“最大的区别就是——友情的表达只能在白天,爱情的表达却可以在晚上,在被窝里……” “……”元祐服气了,“你要是个男子,必定比小爷还风流。” 哈一声,夏初七笑了,“玩笑玩笑,我的理解呢,爱情其实是两个人血肉和灵魂的融合。友情里可以掺杂许多东西,爱情却不能,《圣经》上说,女人是男人的骨头做成的,所以爱情之于男女,女人之于男人,男人之于女人,就是对方的骨肉。嗯,差不多就这样了,等有一天,表哥你也识得一个女人,她痛,你也痛,她伤,你也伤,那么,她就是你的爱情归宿了。” “圣经是什么经?”元祐狐疑地看着她。 “哦,和佛经差不多。”夏初七随口敷衍。 “你写的?小爷没咋没听过?” “嘿嘿,小意思而已……” …… 两日后。 夏初七跟着一行带了重型军械的队伍过了滦河,很快就可以抵达卢龙塞了。元小公爷今儿乐性大发,骑在马上一路用玉笛吹奏《醉渔唱晚》,曲意深长,洒脱风流,笛音铺展了一路的夕阳碎金,让本就走得不快的军械队伍,心情都明快了起来。 北方这个时节已经快要入秋,夕阳仍暖,可早晚风凉,夏初七紧了紧身上的衣裳,望向了身边儿吹奏的元祐,心生感慨。 “纨绔子弟果然不是谁都能当的,就凭这首曲子……” 挑了挑眉,她停下话来。元祐丹凤眼一瞄,停下吹奏。 “说啊,曲子如何了?” “就凭这曲子吹得……老子一句也不懂,就可知深浅了。” “果然不是妇人。”元小公爷甩了甩玉笛插在腰上。 “幸好不是妇人。”夏初七极有女王气概的瞥他。 “小爷也从未当你是妇人。” “多谢多谢,最好如此!” 两个人正说着,远处背着夕阳光线奔过来一骑,像是赶得有些急,那人头盔上的红缨在风中飘荡得像一尾游动的金鱼。夏初七蹙起眉头,眼看那人影越来越近,她终于看清了。 是老孟。 自从上回炸掉了北狄大营的粮草之后,老孟和黑皮就没有再回夏常的辎重营去。这两个人都是十年以上的老兵了,有胆有量,还随夏初七闯入敌营,完成了任务,赵樽很是看重,就留在了营中。黑皮成了一名带兵小旗,老孟则高升了总旗,混得都算不错,可此时老孟何事如此慌张? 不等她问,老孟已经跳下马来,语速极快。M.dAOJuHuish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