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来得快,退得也快,当天下午就退了烧,偏偏她并不放心,非要他躺在床上,他并无多少力气,也就不与她争执。那个晚上,他第一次喝她熬的粥,她还记得她将粥端上来的样子,琥珀色的瞳仁难得染上一丝不自信,仿佛极不好意思,甚是忐忑,他发誓他从来没有喝过那样喝的粥,即便他因为感冒味觉失常,也绝对无法咽下,当即就忍不住皱起眉头,覃莹立刻将他手里的勺子抽走:“算了,还是叫酒店外卖吧。”声音寂寥,秀气的脸蛋上还有一抹嫣红,最后忍不住探了探他额头,看看温度有没有再升高。他立刻捕捉到她手指上的烫伤,很小的水泡,颜色比她脸上的嫣红色还要深些,一时不知道是什么心情,大约觉得她笨,远没有看起来精明,又或者突然发现两个人的关系实在太近,覃莹这样肆无忌惮地出现于他的生活甚至事业,无处不在,俨然已超过他过他的预期。 那个时候意气风发,未曾想过要与一个女人长久,覃莹其实说的没错,他知道孩子的存在又能怎么样呢,两年前的林申只会给她一笔钱,除了钱,大抵不会回应她太多。 于是,与孙贝贝订婚,简直是顺水推舟,林申需要整理与覃莹的关系,孙贝贝需要暂时的保护,一切显得那么理所当然。 从小混迹商场的人,怎么可能相信爱情,覃莹的感情再炙热,在林申的眼睛里,大约那也就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女人,他可以回应她许多东西,除了同等的爱情。 只是,讽刺的是,两年后,当他想要从她身上索要那么一点点可怜的爱情的时候,她发现她那么决绝的、果断地,几乎是毫不留情地给了另外一个男人,一丁点儿都没有剩下。 林申从这场回忆里拔出来,再想要给孙贝贝回一个电话的时候,对方已经关机,他太了解她孙贝贝脾气的表现了,林申突然觉得有些累,有些疲倦的揉了揉额头,再也没有耐性去哄她,于是发动引擎,朝着与孙宅相反的方向开去了。 第三天,林申如林母所愿,回了林家老宅。 一到家,果然发现如同林母所说,家里热闹极了。 林申的这位堂哥林越深在林家也是不容小觑的人物,林家族谱里人口众多,关系复杂,想要脱引而出也并不容易,林越深自小丧父,孤儿寡母的,林家原本要找族人管理堂叔家的产业,谁知道这位堂婶也算得上巾帼不让须眉,硬生生接手了堂叔的公司,几年下来,居然还做得毫不逊色,后来林越深成年接手这间上市公司,手段只比堂婶狠戾,过之而无不及,林家对林越深大多皆是有些佩服的。 林申到的时候,正见自家母亲抱了一个小包子在花园里待客,一看就是心情极好的样子,铺着欧式桌巾的茶几上,围坐着三个女人,与林母年纪相仿是堂婶,同样抱着一个小包子,剩下的年轻一点的大约是林越深的妻子,两个小包子皆是两岁般大的模样,粉嫩嫩,都有些胖嘟嘟的,看上去非常可爱。 “快,瞧瞧,你堂哥的宝宝,多漂亮的孩子。”林母笑得合不拢嘴,献宝似得将手上的孩子往林申面前凑。 林母难得露出这般高兴的神色,林申便也并不扫她兴,一手接了一个过来,居然有些沉,粉团子一点都不认生,黑葡萄似的眼睛盯了面前陌生的叔叔一眼,仿佛在确认面前的叔叔是不是危险人物,然后突然一巴掌朝林申脸上招呼去了,见叔叔居然没有反应,自娱自乐似的拍手哈哈笑起来,肉呼呼的手掌拍在脸上,当然不会疼,反而还带着一丝小宝宝特有的奶香。 那一瞬间,听着小朋友乐得咯吱咯吱的笑声,闻着孩子身上的奶香,林申感觉非常微妙,整个人几乎怔愣在那里,一时忘了反应。 “乐乐,你又捣蛋!”年轻的母亲怕他生气,急忙要将孩子接过来,佯怒似的微微瞪了宝宝一眼,偏偏宝宝大约觉得陌生的叔叔好玩,扒拉着他的脖子不肯放手,连亲妈都不要了,往他怀里一个劲儿的钻“叔叔,跟......叔叔玩。” 林母当即就笑了:“让他抱着吧,难得他也有受小朋友欢迎的时候,往常家里哪个孩子见着他不是吓得哭,就是往后躲,我还纳闷儿我儿子也长得不吓人吧,怎么就没有孩子缘,你看,这投缘的就来了。” 林母话刚落,大约是见哥哥在他怀里玩得happy,一向不落后的妙妙也不干了,非得从奶奶身上跳下来,然后“咚咚”着跑去巴拉着陌生叔叔的裤腿,使出自个儿的杀手锏,冲他笑得牙不见眼、口齿不清地撒娇:“叔叔,抱!”软软蠕蠕地身体往只管他裤腿上蹭,热情的难以招架。 ?m.DaoJuhUish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