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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


    这个只有一元硬币大小的部位,却是额骨中最脆弱的部位,犹如武侠中金刚不坏之身者的死穴,一击必杀。

    在顾朝歌的时代,尚且没有什么一元硬币大小的比喻概念。但是如果要顾朝歌比划一下额窦的位置、样子和大小,她一定能画出一份符合实际、较为精准的图出来。

    起码在她的时代,没有人比她更了解人的头骨构成,因此也不会有人比她更了解头骨的薄弱之处。

    顾朝歌研究这些,本只是为了完成师傅遗愿,和更加了解人身的结构,以臻医道之完善。

    她从未想过用这种知识来杀人。

    活该隆巴达倒霉。

    隆巴达的反应能力很好,他看见这女人拿把匕首朝自己额头扎过来,以他的身手,立即反击的话其实可以阻止,但他偏偏迟了那么一刹那。因为他在心里觉得这女人很愚蠢,他杀过那么多的人,认为额头是一整块坚硬的骨头,没有哪个杀人者会把刀刃扎向敌人的额头来致人死地的。

    因为根本杀不死嘛。

    若不是这一丝丝的轻慢心理,隆巴达在阻止顾朝歌的动作上不会迟了那么一下,以致于感觉到冰冷的刀刃,猛地刺入他的额间。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

    轻巧,快速,好似毫不费力,如切豆腐一样,薄而韧的匕首刃刺入额窦之间,无情地切开他的脑部组织。

    隆巴达的眼睛缓缓睁大,他还有意识,他感觉到一把短刀像黏在自己的额头上一样,怎么都掉不下来。

    他试图甩开它,却骤然间感觉天旋地转,失去力气,也失去平衡,被顾朝歌从马背上狠狠推下去。

    “大王子!”隆巴达听见有很多的声音在焦急地叫他,而他仰躺在地,听着他最喜欢的马蹄哒哒,望着黑夜中的星空,慢慢抬手,摸到了额间那把如同在他脑袋上生根的匕首。

    什么东西?

    隆巴达一时反应不过来,但他摸到了额头上缓缓流下的黏腻液体。

    顾朝歌紧紧握住缰绳,伏在马背上狠狠抽了一马鞭,跟上阿柴和李佑大的速度。猎猎风中,她在马上忍不住回头,朝隆巴达倒去的地方张望,她看见他的亲兵们纷纷下马跪倒在隆巴达身前,惊慌失措地扶起他。

    而隆巴达额间稳稳当当插着的匕首,和顺着眼睛鼻子汩汩流下的红白液体,让他的脸看起来分外狰狞可怖。

    顾朝歌知道他还没死,可是却已经离死不远。

    在马背上转身扎人的动作难度太高,顾朝歌即便于刹那之间认准了位置,可是这把鱼皮匕首仅仅只是刺入额骨,并未深入脑中太多,没有彻底毁坏他的脑组织。不过人的脑袋构造太精妙了,他们哪怕只是移动隆巴达一下下,都有可能造成这把匕首向里深入,只要深入哪怕一个小拇指甲的长度,都有可能杀死隆巴达。

    拔掉匕首?还能安然无事不发热不生病?

    哦,她想北胡没有这样好的大夫吧,连她都没有自信能让隆巴达拔掉匕首后活下来,她不相信还有谁能。

    即便活下来,他的脑子也……

    顾朝歌只是一个回头张望的瞬间,脑中已过了无数想法,唇角忍不住勾起一个笑容。奇异的,她并没有杀人的罪恶感,而是觉得快慰和解脱。

    “朝歌姐!”阿柴打断她的思绪,他慌张地唤她:“别看了,快跑!他们还在追!”

    阿柴同样看见了那把捅进隆巴达脑子里的匕首,他的震惊之情不下于被捅的隆巴达,可是隆巴达毕竟带了四十勇士。即便有十来人跪伏在受伤的隆巴达面前惊慌失措,也还有二十来人听他号令追杀凶手啊!

    簌簌风声,箭雨忽至。

    “朝歌姐,趴下!”阿柴策马故意落到顾朝歌的身后,他用刀去挥舞掉那些射过来的箭矢,李佑大暗骂一声:“该死!”一勒缰绳,放慢速度,挥刀来帮阿柴。

    “你捅隆巴达那刀真够精彩!不过现在M.DaojuHUISho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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