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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


上浪费人力,打听这些,已是他任性了。

    深秋的滁州城尚且还算平静,但已有一场无形的风暴正在酝酿。

    而此时的顾朝歌又在何处呢?

    她在深山老林,打起仗来,这里是最安全的哒。

    能经过那么多乱七八糟的地方而毫发无损,这间接证明我们朝歌的认路能力感知危险能力野外生存能力不是一般的强。

    离开长兴之前,她有试图在乱葬岗待过,可是红巾军统治的地方治安太好了一点,当地百姓发现乱葬岗晚上亮灯,都会向当地士兵头头告密的!

    这种时候伊崔的牌子派上了用场,士兵头头们接过牌子仔细端详,狐疑地打量她,打量得她从头到脚抖个不停,方才放过她,并且勒令她赶快离开这种地方。

    可恶,红巾军怎么跟别的地方的叛军不一样,人家都只管烧杀抢掠,为什么他们还要管当地治安啊!

    一定是伊崔让他们这么干的,他就是爱管这种鸡毛蒜皮的事情,顾朝歌在心里暗搓搓地诅咒伊公子吃到的菜叶上都有虫子,然后十分郁闷地离开了红巾军的地盘。

    她往东南方向走,起先还能见到一些村落,她会住进去,给农家看病,打听附近有没有擅长治疗外伤或者腿疾的铃医,或是于腿疾有好处的当地偏方。她始终挂记着伊崔的腿,可惜让她失望的是,土方子很多,但专门针对伊崔那种特殊情况的,一个也没有。

    这种事情急不来,她知道,很多时候得看缘分。

    但是越往东南走,情况越糟糕。她看见很多烧毁的村落,房屋黑漆漆的一片,半边塌下来,有些烟气未散的地方,走近了还能闻到烧焦的肉香味。

    那是人肉的味道。

    顾朝歌不会去这种地方寻找尸体。她很有经验,知道混乱的地方,常常会有多股盗匪贼人的势力交错,他们会因为女人、钱财和地盘的事情火并,失败的那一方常常落荒而逃,顾不得埋藏同伴的尸体,即使事后想起来回去找,发现丢了一两具尸体,也只以为被野狼叼走,不会在意。

    那头她从滁州带走的驴子,真是驮运尸体的好帮手。她带着食物和水,躲进山林,找到能够容她一人藏身的狭长山洞,然后可以连续好几天慢慢研究一具尸体。无人会打搅她,只是运气不好的时候,会有鬣狗甚至野狼循着血腥味过来,她按照老猎人教的方式在洞前埋上许多陷阱,彻夜燃着篝火,竖着雪亮的刀,得到尸体的野狼懂得见好就收,唯有贪婪的鬣狗,不见血便不懂得要逃走。

    真奇怪,可能是独处的时间太久,她不怕野兽,却很怕人。

    以前并不需要这样麻烦,跟随师父解剖过很多尸体的顾朝歌对此驾轻就熟。只是这一次的情况很特殊,她要完成师父札记上最后也是最艰难的一个部分——人脑。

    没有任何脏器和骨骼的复杂程度,能够比得过人脑。师父生前,最念念不忘的就是这一个部分,她那时候小,不懂,问师父研究这些有什么用处,只会被人当做神经病和妖怪。

    那时候师父摸摸她的脑袋,笑呵呵道:“了解我们自个儿,难道是没用的?就算现在看不出好处,留给后人,也总归是有用的。”

    师父是个怪老头,她以前以及现在都这么觉得,但是不管怎样,这本汇集师父毕生心血的札记,她怎么也要完成的。

    头骨是人体最坚硬的部分。郑林打造的那把刀,更像是锯子,刮干净头发,露出头皮,划开,用那把刀锯来回拉锯,一点一点,慢慢的,直到把头骨锯开为止。

    那种骨屑的味道,让顾朝歌恶心得想吐。

    是的,即便是她,也觉得开颅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她需要费很大的力气慢慢地锯,锯开头骨的时候,骨屑四处飘扬,就像它那生前无恶不作的主人将灵魂附着在上头,用阴森森的视线全方位围绕着顾朝歌,谩骂她,诅咒她,竟用这么恶毒的手法毁掉自己的脑袋,让自己死无全尸。

    有一次,顾朝歌手一抖,刀锯一滑,将手指割了很深一道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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